日前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联合印发的
《东莞市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
与商业应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下称《管理办法》)
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东莞无人车发展
进入“有规可依、规范发展”新阶段

01
新规落地补齐管理空白
东莞无人车发展实现规范化
近年来,东莞持续扩大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区域,自动驾驶出行、无人物流等应用场景加快落地。《管理办法》的出台填补了东莞市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商业应用管理的制度空白。
什么是“功能型无人车”?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功能型无人车是指无驾驶人员、搭载自动驾驶系统、具备自动行驶功能的低速电动轮式车辆,主要用于物流配送、环卫作业、安防巡逻等应用场景,包括低速无人配送车、低速无人环卫车、低速无人巡逻车等。

《管理办法》共五章20条。
在道路测试和商业应用管理方面,《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的申请审批机制。申请主体需向联席工作机制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申领有效期最长6个月的车辆编码,并可根据实际运营需求办理延期、车辆新增及信息变更等业务。
在道路测试与商业应用运行规范层面,功能型无人车在开展道路测试和商业应用活动时对车辆行驶、人员管控、企业报送、装载禁令的操作要求也得到规范,其中提到功能型无人车在道路测试与商业应用运行活动开放道路通行时,通行时速最高不超过45km/h,且通行时速不得高于道路限速。
在交通违法事故处置与管理方面,对违法事故定责、事故应急上报、数据留存义务和动态监管与资质处置也进行统一规定,企业不得篡改、隐匿运行数据,事故数据至少留存一年。主管部门动态评估,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或有责重大事故可终止运营资质,企业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
《管理办法》还对封闭场地的功能型无人车管理作出特别规定,明确车辆“一车一码”的编码规则和车身标识要求,每辆功能型无人车分配一个终身且唯一的车辆编码。
车辆编码编码分为测试、营运两类,由东莞市的汉字简写“莞”,主要申请主体拼音简称后2位大写字母,4个阿拉伯数字组成,最后一位由正在开展的活动性质决定。
举例子
莞·JS0001试:代表测试车辆;
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时,应张贴在车身的标识为: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车辆;功能型无人车商业应用时,应张贴在车身的标识为:功能型无人车商业应用车辆。
02
自动驾驶应用持续推进
东莞智能驾驶版图不断扩大
近年来,东莞持续扩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区域,此前东莞市工信局分四批次划定全域测试路段,逐步搭建起覆盖多镇街、多场景的完整自动驾驶测试网络。
2024年3月第一批
开放东城、南城南部、滨海湾新区、厚街、大岭山等总约300平方公里区域;
2024年5月第二批
开放南城北部、长安、虎门、松山湖、寮步、莞城、万江、高埗、茶山、石碣、横沥、石龙、东坑、常平、大朗、黄江、道滘、洪梅、沙田、樟木头等镇街约1300平方公里的区域,黄江商用无人物流车运营点位集中布局于此;
2024年11月第三批
开放望牛墩、麻涌、中堂。
2026年3月第四批
开放谢岗、桥头、石排等总约609.67平方公里区域。

图中黄色部分为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已开放区域(不包括石竹路、胜和路部分路段);图中蓝色区域为本次拟开放的第四批区域,包括谢岗镇、桥头镇、石排镇等总约609.67平方公里行政范围。 图源: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区域呈现由中心城区逐步向全市多镇街拓展的趋势,测试场景不断丰富,覆盖范围持续扩大。
当前东莞已有多处自动驾驶落地场景,如萝卜快跑在万江、洪梅、东城、南城、中堂、道滘等地正常开放。今年3月举办的广东(东莞)应用场景创新大会完成企业集中签约,现场颁发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汽车测试牌照。3月底,东莞首批无人物流车已在黄江正式“上岗”。

随着《管理办法》的发布
东莞功能型无人车将从“先行先试”
迈向 “有规可依、规范发展” 的新阶段
为无人物流、无人环卫、无人安防等
应用场景的商业化运营扫清制度障碍

来源 | 东莞新闻、南方日报
编辑 | 叶秀仪
审核|王卉玲林泽珊
终审|赖昆鹏何春辉